2025年12月22日,巴西外贸委员会管理执行委员会(GECEX)发布2025年第837号决议,对原产于中国的无论是否带连接器的光缆(葡萄牙语:cabos de fibras ópticas, com ou semconectorização)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决定对中国的涉案产品征收2.42美元/千克的反倾销税,有效期为5年。涉案产品的南共市税号为8544.70.10。本案的反倾销措施不适用于海底光纤电缆和光纤地线(OPGW)电缆。决议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025年12月22日,巴西外贸委员会管理执行委员会(GECEX)发布2025年第829号决议,对原产于中国的光纤(葡萄牙语:fibras ópticas)作出肯定性终裁,决定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47.46美元/千克的反倾销税,有效期为5年。涉案产品为单模光纤,纤芯直径小于11微米,涉及南共市税号9001.10.11项下的产品。本案的反倾销措施不适用于多模光纤。决议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商务部12月19日发布公告,公布对原产于美国、韩国和欧盟的进口三元乙丙橡胶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发起期终复审调查。
2025年12月20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2025/40号公告,对原产于德国、中国、韩国、日本和塞尔维亚的镀锡铁或非合金钢板卷(土耳其语:kalayla kaplanmış demir veya alaşımsız çelikten yassı hadde ürünleri)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决定对涉案产品以到岸价(CIF)征收反倾销税(详见附表),其中,中国为23.88%~50.08%。涉案产品的土耳其税号为7210.11、7210.12.20、7210.90.40、7212.10和7212.40.20。措施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
2025年12月22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公告称,对特定智能电视(Certain Smart Televisions,调查编码:337-TA-1461)作出337部分终裁,对本案行政法官于2025年12月10日作出的初裁(No.6)不予复审,即Amazon.com Services LLC成为第三人(intervene)。
2025年12月18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投票决定对特定智能可穿戴设备、系统及其组件(Certain Smart Wearable Devices, Systems, and Components Thereof)启动337调查(调查编码:337-TA-1468)。
2025年12月19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投票决定对特定开放式耳机(Certain Open-Ear Earpiece Devices)启动337调查(调查编码:337-TA-1470)。
今年1—11月,苏州市外贸进出口2.54万亿元,比去年同期(下同)增长6.8%,增幅高出全国、全省3.2个、0.7个百分点,占全国、全省外贸的6.2%、47.1%。其中出口1.59万亿元,增长7.5%,进口9505亿元,增长5.8%。
2025年12月16日,美国Active Wireless Technologies LLC.根据《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337节规定向美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申请,主张对美出口、在美进口及销售的特定无线通信设备及其组件(Certain Wireless Communication Devices and Components Thereof)违反了美国337条款。
2025年12月10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公告称,对特定无线通信设备及其组件(Certain Wireless Communication Devices and Components Thereof,调查编码:337-TA-1429)作出337部分终裁:对本案行政法官于2025年9月29日作出的初裁(No.41)不予复审,即基于和解,终止对列名被告美国HP, Inc. of Palo Alto, CA的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