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商务部网站发布一份新闻稿,宣称将49家中国企业列入制裁名单,此次拜登以“应对中国军方企业威胁”为借口,要求2021年8月2日起禁止对这些企业在美国进行交易和投资,行政令同时要求如果已经发生的交易和投资,必须在2022年6月3日前沽清相关资产,制裁企业共59家,其中包括2家业界知名连接器厂商,:中航光电、航天电器。国内工业连接器厂家哪些排名好(持续更新中)
2021年6月6日,亨通在OFC2021发布基于EML的800G QSFP-DD800 DR8光模块并进行视频演示,展示这款 800G QSFP-DD800 DR8 可插拔光模块的操作。 800G MSA 有两种主要的外形尺寸:OSFP 和 QSFP-DD800。由于空间狭小,QSFP-DD800 在布局、信号完整性和热管理方面被认为是光模块设计中最具挑战性。亨通洛克利采用内置驱动器的7nm DSP和COB结构来实现这种800G QSFP-DD800 DR8设计,模块总功耗约为16W。亨通洛克利将于今年下半年开放早期客户评估,并计划在2022年下半年实现量产。亨通洛克利还计划在2022年开发基于硅光的800G光模块。
1944年,美国总统富兰克林·罗斯福给他的科学顾问瓦内瓦尔·布什博士写了一封信,提出科学技术如何更好地服务于国家经济繁荣和国家安全。布什的回应是一份名为《科学:无限的前沿》报告,美国国会依此建立了国家科学基金会,为此后75年美国的科学发展奠定了基础。 2021年1月20日,拜登就职首日,在白宫网站上也发表了致总统科学顾问、白宫科学技术政策办公室主任埃里克·兰德博士的公开信,表示期待兰德博士能够提出振兴美国的科技战略,让美国迈向此后75年的强势道路。拜登特别强调,在与中国的竞争中,如何确保在未来技术和工业领域的世界领导地位,对美国经济繁荣和国家安全至关重要。拜登政府上台以来的一系列动作,不仅昭示美国将延续对华战略竞争态势,而且科技竞争还将成为美国对华战略竞争的重中之重。美国对华科技竞争将从国内、对华与国际三个维度展开。
据《日本经济新闻》6月2日报道,中国大陆目前的苹果公司供应商数量已经超过其他国家和地区,这一迹象表明,尽管美国试图让中美供应链“脱钩”,但苹果公司方面几乎没有任何改变。 《日本经济新闻》上周曾发布苹果公司供应商的排行分析,2020年,在苹果公司的前200家供应商中,有51家来自中国大陆和香港,比2018年的42家有所上升,并首次将台湾地区挤下榜首。(苹果公司2019年未发布供应商排行信息。)据介绍,苹果公司的供应商名单涵盖了该公司上一财年在材料、制造和组装方面总支出的98%,尽管这个名单没有披露每家公司的采购价值,但可以用来参考苹果对全球不同地区供应商依赖的程度。 《日本经济新闻》称,中国供应商的崛起意味着其他国家和地区供应商数量的萎缩。日本供应商的数量在2017年是43家,2018年下降到38家,2020年又降为34家。过去10多年一直占据榜首的台湾地区如今也在失去优势,2017年有52家,2018年降为47家,2020年微涨到48家。而在美国,供应商数量也有所下降,从2017年的37家降至2020年的32家。
6月4日消息,美国白宫网站于当地时间6月3日发布消息称,美国总统拜登以“应对中国军工企业威胁”为由签署行政命令,将包括华为公司、中芯国际、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等59家中企列入投资“黑名单”,禁止美国人与名单所列公司进行投资交易。
据央视新闻,当地时间6月2日,美国政府宣布将对来自6个国家,总价值约为21亿美元的商品收取25%的报复性关税,作为对这些国家向脸书、谷歌和亚马逊等公司收取数字服务税的回应。将被收取高额关税的国家包括澳大利亚、英国、印度、意大利、西班牙和土耳其。 随后,美国政府立即表示,这一关税政策将延后180天进行落实。 美国贸易代表戴琪表示,此举将为美国保留加征关税的选项,同时留出更多时间与各国进行谈判协商。 去年6月,特朗普政府发起了对以上6国向全球互联网巨头收取数字服务税的调查,并给出了1年时间的期限实施报复性关税。 不过,据新华社,美国《华尔街日报》网站日前刊文说,美国很多企业认为美国政府此前对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推高了美国通胀水平,呼吁拜登政府取消这些关税。
2021年5月27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公告称,对特定集成电路及其下游产品(Certain Integrated Circuits and Products Containing the Same,调查编码:337-TA-1246)作出337部分终裁:对本案行政法官于2021年5月11日作出的初裁(No.18)不予复审,即基于双方和解,终止本案调查。 2021年2月8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投票决定对特定集成电路及其下游产品(Certain Integrated Circuits and Products Containing the Same)启动337调查(调查编码:337-TA-1246)。 2020年12月18日,美国Tela Innovations, Inc., of Los Gatos, CA向美国ITC提出337立案调查申请,主张对美出口、在美进口和在美销售的该产品侵犯了其专利权(美国注册专利号10186523),请求美国ITC发布有限排除令、禁止令。 中国台湾地区Acer, Inc., of New Taipei City, Taiwan、美国Acer America Corporation of San Jose, CA、中国台湾地区ASUSTek Computer Inc. of Taipai, Taiwan、美国ASUS Computer International of Fremont, CA、美国Intel Corporation of Santa Clara, CA、中国北京Lenovo Group Ltd. of Beijing, China联想集团、美国Lenovo (United States) Inc. of Morrisville, NC、中国台湾地区Micro-Star International Co., Ltd., of New Taipei City, Taiwan、美国MSI Computer Corp. of City of Industry, CA为列名被告。
2021年5月27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公告称,对特定蜂窝信号增强器、中继器、双向放大器及其组件(III)(Certain Cellular Signal Boosters, Repeaters, Bi-Directional Amplifiers, and Components Thereof (III),调查编码:337-TA-1251)作出337部分终裁:对本案行政法官于2021年5月12日作出的初裁(No.9)不予复审,即基于双方和解,终止本案调查。 2021年2月22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投票决定对特定蜂窝信号增强器、中继器、双向放大器及其组件(III)(Certain Cellular Signal Boosters, Repeaters, Bi-Directional Amplifiers, and Components Thereof (III))启动337调查(调查编码:337-TA-1251)。 2021年1月21日,美国Wilson Electronics LLC of St. George, UT向美国ITC提出337立案调查申请,主张对美出口、在美进口和在美销售的该产品侵犯了其专利权(美国注册专利号7,221,967、7,409,186、7,486,929、7,729,669、7,783,318、8,583,033、8,583,034、8,639,180、8,755,399、8,849,187、8,874,029、8,874,030),请求美国ITC发布有限排除令、禁止令。因案情复杂,ITC将本案分为三个,每个案子涉及四个注册专利号。 美国Cellphone-Mate, Inc. d/b/a SureCall, Fremont, CA、中国广东Shenzhen SureCall Communication Technology Co. Ltd., China为列名被告。
2021年5月27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公告称,对特定蜂窝信号增强器、中继器、双向放大器及其组件(II)(Certain Cellular Signal Boosters, Repeaters, Bi-Directional Amplifiers, and Components Thereof (II),调查编码:337-TA-1250)作出337部分终裁:对本案行政法官于2021年5月13日作出的初裁(No.8)不予复审,即基于双方和解,终止本案调查。 2021年2月22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投票决定对特定蜂窝信号增强器、中继器、双向放大器及其组件(II)(Certain Cellular Signal Boosters, Repeaters, Bi-Directional Amplifiers, and Components Thereof (II))启动337调查(调查编码:337-TA-1250)。 2021年1月21日,美国Wilson Electronics LLC of St. George, UT向美国ITC提出337立案调查申请,主张对美出口、在美进口和在美销售的该产品侵犯了其专利权(美国注册专利号7,221,967、7,409,186、7,486,929、7,729,669、7,783,318、8,583,033、8,583,034、8,639,180、8,755,399、8,849,187、8,874,029、8,874,030),请求美国ITC发布有限排除令、禁止令。因案情复杂,ITC将本案分为三个,每个案子涉及四个注册专利号。
2021年5月27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公告称,对特定蜂窝信号增强器、中继器、双向放大器及其组件(I)(Certain Cellular Signal Boosters, Repeaters, Bi-Directional Amplifiers, and Components Thereof (I),调查编码:337-TA-1249)作出337部分终裁:对本案行政法官于2021年5月14日作出的初裁(No.7)不予复审,即基于双方和解,终止本案调查。 2021年2月22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投票决定对特定蜂窝信号增强器、中继器、双向放大器及其组件(I)(Certain Cellular Signal Boosters, Repeaters, Bi-Directional Amplifiers, and Components Thereof (I))启动337调查(调查编码:337-TA-1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