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以下简称《反倾销条例》)的规定,2022年11月30日,商务部(以下称调查机关)发布2022年第35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台湾地区的进口聚碳酸酯(以下称被调查产品)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为加强对进出口贸易工作站业务指导,促进工作交流,进一步推动我市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体系建设,8月15日,苏州市商务局召开全市进出口公平贸易工作站座谈交流会。
从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获悉,印度财政部税收局发布第07/2023-Customs(ADD)号通报称,接受印度商工部于2023年5月5日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印度尼西亚、韩国的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Dispersion Unshifted Single-mode Optical Fibre)“SMOF”]作出的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建议。
2023年7月17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公告称,对特定功率半导体以及包含该功率半导体的移动设备和计算机(Certain Power Semiconductors, and Mobile Devices and Computers Containing Same,调查编码:337-TA-1308)作出337部分终裁:对本案行政法官于2023年5月18日作出的初裁进行部分复审,复审后确认申请方Arigna不满足美国国内产业地位要求的经济要素,因此本案不存在侵权,对原初裁其余内容不进行更改,本案调查终止。原初裁为申请方未能证明涉案高通半导体产品或Qorvo半导体产品存在侵权美国注册专利号7183835,申请方不满足美国国内产业地位的经济要素和科技要素,并且未能证明因现有技术(prior art)或缺乏书面描述使得涉案专利丧失先占性或显著性而无效。
2023年7月20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公告称,对特定图形系统及其组件和包含该系统的数字电视(Certain Graphics Systems, Components Thereof, and Digital Televisions Containing the Same,调查编码:337-TA-1318)作出337部分终裁:本案行政法官于2023年7月7日提出建议救济措施,即如果本案存在侵权,建议对经由所有列名被告进口到美国的侵权产品发布有限排除令,向除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TTE Corporation of Sha Tin, New Territories, Hong Kong、中国台湾地区Realtek Semiconductor Corp. of Hsinchu, Taiwan之外的列名被告发布禁止令;并就建议救济措施涉及的美国国内公共福利征求意见,书面材料应不晚于2023年8月14日提交。
2023年8月1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公告称,对特定视频处理设备及其下游产品(Certain Video Processing Devices and Products Containing the Same,调查编码:337-TA-1323)作出337部分终裁:对本案行政法官于2023年7月10日作出的初裁(No.47)进行复审后确认,美国注册专利号8,139,878的相关诉求无效,ITC对7,769,238不采取立场,因此本案不存在侵权并终止调查。此前本案部分列名被告曾与申请方达成和解,申请方曾部分撤回调查申请。
2023年7月21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投票决定对特定具有无线通信功能的电子设备和半导体设备及其组件(Certain Electronic Devices and Semiconductor Devices Having Wireless Communication Capabilities and Components Thereof)启动337调查(调查编码:337-TA-1367)。
2022年5月6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企业Birla Furukawa Fibre Optics Pvt. Lt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印度尼西亚、韩国的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发起反倾销调查。2023年5月5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对该案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建议对上述国家的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
2023年7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发布第24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日本和美国的进口光纤预制棒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期终复审调查。复审产品范围是原反倾销措施所适用的产品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有关规定,现就本次期终复审调查问卷发放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2023年6月27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公告称,对特定位置共享系统、相关软件及其组件和下游产品(Certain Location-Sharing Systems, Related Software, Components Thereof, and Products Containing Same,调查编码:337-TA-1347)作出337部分终裁:对本案行政法官于2023年6月2日作出的初裁(No.19)不予复审,即基于和解,终止对日本Kyocera Corporation, Japan的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