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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四项光通信行业技术限制出口

发布日期:2023-12-29      来源:光电产业网      作者:苏州市光电产业商会      阅读:242 次

12月21日,商务部、科技部修订发布《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本次《目录》修订征求了相关部门、行业协会、业界学界和社会公众意见,共删除34项技术条目,新增4项,对37项技术条目的控制要点和技术参数进行了修改。修订后《目录》由164项压缩至134项,其中禁止类24项,限制类110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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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涉及光通信4项:

1.二氧化碳(CO2)激光传输光纤制造技术(1)10.6μm处光损耗<1dB/m 的玻璃光纤的成份及制备技术(2)10.6μm处光损耗<0.5dB/m的晶体光纤制备技术(3)10.6μm处光损耗<1dB/m 的空芯光纤制备技术。

2.双坩埚的制造及 20 孔坩埚拉制光学玻璃纤维技术。

3.光纤拉丝被覆流水线技术的工艺参数。

4.可编程数字锁相频率合成技术;DDS+PLL跳频信号源。

本次《目录》修订是中国适应技术发展形势变化、完善技术贸易管理的具体举措,将在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和发展利益的基础上,为促进国际经贸合作创造积极条件。


来源:光电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