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中国DRAM投产 针对晋华只是开始
发布日期:2020-10-29
来源:光电产业网
作者:苏州市光电产业商会
阅读:307 次
2020年10月28日,美国司法部宣布,台湾地区集成电路企业——联合微电子公司(UMC)对盗窃商业秘密罪表示认罪,被判处罚款6000万美元,同意与政府合作调查,并共同起诉福建晋华。p

2016年2月,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晋江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共同出资,成立DRAM芯片制造企业福建晋华电子(JHICC)。由福建晋华出资,委托联电开发 DRAM 相关技术。JHICC提供3亿美元用于采购必要的DRAM开发设备,并根据DRAM开发的进度向UMC支付4亿美元。2017年9月,美光在台湾控告台联电,指控从美光跳槽到联电的员工“窃取”了其DRAM商业秘密,并涉嫌将美光DRAM技术泄漏给联电,帮助联电开发32nm的 DRAM。2018年10月26日,福建晋华集成电路(JHICC)宣布投产。

同样是10月26日,美光在台中中科后里园区先进封测厂开幕。

2018年10月29日,美国商务部发布消息,决定自10月30日起,限制对福建晋华集成电路有限公司的出口,并将其纳入《出口管理条例》的实体清单,原因是所谓的福建晋华参与与美国国家利益相悖的活动,构成了重大风险。2018年11月1日,美国司法部提起诉讼,指控包括福建晋华集成电路有限公司和台湾地区联华电子公司以及来自台湾地区的陈正昆(chen zhengkun)、何建亭(He jianting)、王永铭(wang yungming)在内的公司和个人,犯有所谓的经济间谍罪及其他罪行。2018年11月1日,美国司法部启动“中国计划”,针对所谓的经济间谍活动和相关获取美国敏感科技的行为。晋华案件为“中国计划”第一案。美光在美国和台湾地区提起诉讼。在台湾地区,美光还加告联电协理戎乐天,指控他要求王永铭参考相关资料研发,让联电在2个月内完成DRAM设计,降低所需耗费的成本。2020年6月12日,台湾地区法院做出刑事判决,多人受罚,而台联电前副总陈正坤仍在接受调查中。2020年6月24日,旧金山联邦地方法院在审理美光诉台联电、福建晋华等窃取美光技术一案中,应美方检察官要求,对陈正坤(美光前总经理,在联电担任副总、在福建晋华担任总经理)及两名从美光跳槽联电的工程师何建廷和王永铭发出逮捕令。2020年10月22日,联华电子公司就未经允许将美国企业的半导体技术转让给中国大陆企业的问题表示全面认罪,与美国司法部正式达成司法和解,支付6000万美元罚款。2020年10月28日,美国司法部宣布,联合微电子公司(UMC)对盗窃商业秘密罪表示认罪,被判处罚款6000万美元,同意与美国政府合作,共同调查和起诉福建晋华。美国检察官David L. Anderson甚至称:“这些案件具有全球意义……”作为美国司法部“中国计划”的十大领域之一,未来,美国可能会以晋华案为蓝本,以知识产权为由,针对更多中国科技龙头企业实施“实体清单+司法诉讼”的联合执法手段。
(机工智库研究员/赵秋艳)